1、劳动合同中约定这样的条款“不通知视为自动离职”,是不合法的(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而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根据过期的情况,企业将要承担不同的经济赔偿。即超过1个月不满一年的,从超过的当月起,每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双方工资;若超过一年,则视为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并且每月按双倍工资赔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合同期限内怀孕,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必须续签合同。(见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若被辞退,则根据被辞退的情况确定是否赔偿。若是严重违纪,或者犯法等,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且不用支付补偿。若因公司原因要辞退员工解除合同的,则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要看公司解除合同的情况决定,若提前30天通知,则根据服务年限给予补偿;若违反法规,则按双倍赔偿。
(可依据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若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或者赔偿,则应不存在13薪的情况。
建议,你到当地的劳动仲裁详细咨询一下,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没续签,但是继续在工作那就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延续。满10年就OK了!
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