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历史上的猎杀“女巫”运动是怎样停止的

2024-11-09 04: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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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欧洲历史上的猎杀“女巫”运动主要是由于宗教和政治的原因而兴起的。然而,到了1700年以后,随着科学的进步和工业革命的兴起,人们逐渐不再相信女巫的存在,并且开始反对这种迫害行为。
在1614年,西班牙法官做出了判决,认为女巫的存在纯属臆造,该国于1650年基本禁止了对女性的迫害。此外,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在1714年下达诏书,禁止滥用酷刑迫害女性。
然而,即使在如此背景下,猎杀“女巫”运动仍然持续了一段时间。最后一名被处决的女巫是瑞士的安娜·果尔迪,她在1782年被斩首。这场运动最终的结束也与人们逐渐恢复了对女性的尊重和对宗教自由的支持密切相关。
总的来说,欧洲历史上的猎杀“女巫”运动是基于迷信和偏见的一种迫害行为,随着科学的进步和人们对人权和宗教自由的支持,这场运动逐渐被反对和废止。

回答(2):

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普遍相信:每天夜里,女巫们会在自己身上涂上用婴孩炼成的“魔鬼油”,然后穿过裂缝和锁孔,滑上烟囱,骑上扫帚柄、纺锤或飞船飞跑,飞到恶魔们的集合地去参加女巫聚会……心怀邪念就会遭到恶魔的引诱,妇女小产和行为放荡常被视为遭受到了女巫的巫蛊,冰雹、歉收和疾病也由女巫造成。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对事物的认识逐渐正确,那种看法也在变化、消失。
19世纪,一个独立机构向英国苏格兰地方议会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为4000多名在中世纪被处决的苏格兰“女巫”和“巫师”恢复名誉。不只英国,去年瑞士格拉鲁斯州议会就宣布为“欧洲最后一个女巫”平反。

回答(3):

有部分有良知的教会牧师、法官、医师或知识份子,对於巫案的审判发出不平之鸣,甚至对於魔鬼观念提出不同看法,虽然这些声音起初并未得到重视,甚至有些人还因其为女巫抱屈而被指为撒旦的同路人,白白葬送性命。不过正义终究会觉醒,此种反对迫害女巫的思想渐渐为人所接受,到了十八世纪,理性终於战胜迷信而深植人心。
在十六世纪对这种疯狂「猎巫运动」提出批判的先驱者是当时担任贵族私人医生的维尔(Jean Wier)大夫,其於西元1563 年在巴尔出版一篇「魔怪的幻想、咒语和毒药」的论文,内容大意为其不否认撒旦的存在、亦不否认「真正」巫师的存在,但是其认为绝大部分被审判为女巫之人,不过是病态的普通人罢了,他们需要的是药物治疗,然而在十六世纪这样的声音是得不到什麼响应的。此外於日耳曼帝国特里尔城大学担任教授的劳斯神父(Fr. Loos),亦曾著书立说,反对捉拿、迫害女巫运动,但却因宗教裁判所与教会高级神职的干预,其於1592 年被迫表示反悔,收回自己所发表的见解,不过其勇气仍值得敬佩。到了十七世纪,出现了反对镇压巫术的权威人士,德国耶稣会的教士史派神父(Fr. Spee),其常藉机为女巫平反,例如:某天符兹堡(Wurzburg)教区主教与史派神父谈话,问他年仅三十,为何头发已变白?他便半开玩笑地回答:「由於我把无数的女巫送上火刑台,所以她们便找我报复,我虽仅近中年,而使我的头发已变白,因为她们都是无辜的呀!」。其於一六三一年出版用拉丁文撰写的「论审案的谨慎性或对女巫的起诉」一书,力攻女巫存在之说且痛陈用酷刑逼供之不当,得到广大的回响,其谓:女巫难道真有超自然能力,能腾云驾雾,呼风唤雨或危害别人的身体吗?根本没这回事,这全是一般老百姓,特别是乡下人及法庭内「刽子手们」病态的产物,事实上他们竭力所指的「女巫」根本不可能是『女巫』。此书不久更译成法文,於欧洲广泛流传。 而在这觉醒的过程中,更有不少正义之士因而牺牲,例如:三位颇知名的耶稣会神父,高弗里迪(Fr. Gaufridi)、格朗迪埃(Fr. Grandier)和布列(Fr.Boulle),多时仗义执言,不惧得罪权贵为无辜的村妇伸冤。结果翻案的时机尚未成熟,在反女巫运动方兴未艾,法国正大力捉拿她们之际,这三位开明的神职反被裁判所诬为撒旦的同党,附有魔鬼,故意扰乱视听,便不管青红皂白判了他们通魔鬼的罪名,被囚、审讯,最后如女巫一般的被火焚死。法国还有一位闻名的规布神父(Abbot Guibourg),也因同样的动机被判刑、火焚。
不过也因为他们的牺牲,使得大众舆论对女巫、巫术是否存在更加质疑,同时也促使教庭及司法当局对於残酷的审判过程产生反省。 於是在1657 年,教皇亚历山大七世,公开叮嘱法官在给巫案量刑时,千万不得大意,而嘉布遣会(capucin)的多顿神父,於1671 年再法国出版了第一部驳斥巫术有罪的重要著作「魔法师和巫术问题-文人不信和愚民轻信」,这部划时代的著作给法国司法人员的思想带来了一个转捩点。王国各省的最高法院面对巫案的审理也变得开明,他们声明不服下级判决者可以上诉的立场(尤其在死刑判决中,这种上诉权乃自然生效的),并且将一些不遵守上诉制度,在下死刑判决后立即烧死女巫的下级法院法官处决,以敬效由。同时配合著司法的改革,猎巫运动渐渐被制止,到了1682 年,法王路易十四发布谕令,规定只有在提出物证-如使用毒药等情况,才有权追捕巫师、魔法师,不能仅凭谣传或密告揭发就立案传讯,虽然这道谕令并不否认巫术的存在,然而,要求法官著重搜集物证,实际上便等於否定了魔鬼案件成立的可能性。进入十八世纪后,随这自然科学的进展、理性主义的昂扬,以及启蒙时期哲学的传播,巫术害人的想法成为了庸俗的迷信、愚昧的幻想,自此「猎巫运动」终告结束,而成为历史上血腥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