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医药费由必需要车主全部垫付吗,如果不付导致死亡,有什么责任

2024-11-16 08: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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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车主即肇事司机,交通事故中法律上没有强制垫付费用的规定,如果仅因费用垫付不到位引起伤者救治不及时导致死亡的情况,作为肇事司机是不会因没有垫付费用这个行为而负上责任。

但是伤者事实上由于交通事故原因致伤重而死亡的,所以一旦该事故认定肇事司机负事故主责以上的,是必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回答(2):

  1、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在医疗机构抢救期间所需抢救费用,由交通警察制作“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通知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支付或者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
  2、法律依据:
  1)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八十八条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在医疗机构抢救期间所需抢救费用,依据国务院有关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规定,由交通警察依据《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的规定,制作“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通知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支付或者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回答(3):

没有这个规定,死亡不可能是不垫付医药费的直接原因,伤者可申请法院强制保险公司或责任方先与支付医药费

回答(4):

车主赔偿是要肇事司机没有赔偿能力或拒不赔偿时才要求车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