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规定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规定营业设施应当至少包括下列设施、设备: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金和质量保证金。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其中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简称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下同)提交下列文件:
(1)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 (2)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3)企业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经营场所的证明;
(6)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旅行社申请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其经营旅行社业务满两年、且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文件。
所以如果你以前不是旅行社,暂时不能申请出境旅游业务,但是你可以接国外来的团。现在的旅行社已经不称国际旅行社、国内旅行社。国际的只需要申请资格(经营旅行社业务满两年、且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文件)。
审批部门: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审批期限:受理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颁证、登记: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应当持换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个国内游旅行社很容易,如需要有出境游资质的旅行社那就要先申请国内游旅行社后,慢慢去满足出境游资质所需的条件后才能审批。还有就是有机会就直接收购一家出境游旅行社,只是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现在旅游法规对国际社都降低门槛了更何况是国内社,需要先到当地旅游局申请,拿到批准文件后到工商局注册,准备好钱和各类设施的证明,比如办公设施和租用办公室以及人员情况等等
只要符合要求,正常都会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