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密吗

2024-11-09 06: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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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不会泄露个人信息,让留电话和姓名是为了让职能部门联系,更好地解决问题,或者是可以根据提供的电话姓名查询之前有没有反应过此问题,是怎么解决的,也算是为了更好的帮助解决问题。

实际使用情况:大多数12345热线只是负责转接,并没有对大家反映的问题有反馈,力度有限。感觉更像是一个摆设。建议加大12345市长热线的权限范围,对于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具备追查整治的权限,并且规定给老百姓反馈的时间,避免只有信息输入,而没有信息输出。

扩展资料:

市长公开电话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以心系群众、服务群众为基本理念,坚持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

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按章办事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及时处理,尽快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说服疏导,讲明道理。对受理的来电来信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答复。

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公开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交办事项要认真办理,及时回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345

回答(2):

会保密的。放心好了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宪法》从根本法的角度规定了公民的举报权。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第四条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和查处检举、控告案件,必须严格保密:
... (二)检举、控告信函的收发、拆阅、登记,当面或电话检举、控告的接待、接听、记录、录音等工作,应建立健全责任制,严防泄密或遗失检举、控告材料。
(三)对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检举、控告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控告人的有关情况以及检举、控告的内容透露给被检举、控告单位和被检举、控告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人员。
(四)检举、控告材料列入密件管理,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
(五)检举、控告材料,除查处案件工作需要外,不得向有关人员出示;因查处案件工作需要出示的,必须经本委、部(厅、局)主管领导批准,并隐去可能暴露检举、控告人身份的内容。
(六)核实情况必须在不暴露检举、控告人的情况下进行。
(七)未经检举、控告人同意,不得公开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其他有关情况。
第五条 受理机关工作人员无意或故意泄露检举、控告情况的,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六条 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单位或被检举、控告人。
因此,对于举报人的信息,接受举报的单位不能将举报内容泄露,否则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回答(3):

是不会泄露个人信息,让你留电话和姓名是为了让职能部门联系你,更好的解决问题,或者是可以根据你提供的电话姓名查询你之前有没有反应过此问题,是怎么解决的,也算是为了更好的帮助解决问题。

12345:政务服务平台。

办理程序:

  1. 来电登记接到来电应在"市长公开电话值班记录簿"上认真记录来电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来电时间和内容。

  2. 来电办理:

    1)直接办理。对政策规定明确的问题,应当立即向来电人作出解答;需归口办理的问题,可告知来电人直接向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反映或通过电话直接连线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公开电话办理,并进行跟踪督办。

    2)转办。对有代表性并产生一定影响的问题,应以电话或书面交办单形式,转请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并告知来电人;对群众反映涉及面广、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归纳整理后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再按领导批示及时转请有关部门办理;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问题,由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明确一个部门牵头办理,也可由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办理。

    3)重大事项处置。群众电话报告的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核实情况,并按《市政府值班室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工作制度》处理。

  3. 来电反馈

    1)承办回复。凡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转办并要求回复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结果;对难度较大的事项,在征得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同意后可以延长,但最多不能超过30个工作日。对重大、紧急问题的办理,要随时反馈。

    2)答复群众。承办单位和部门将办理结果回复后,有条件答复反映人的,可由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利用电话或书面形式将办理结果答复反映人,或由承办单位和部门将办理结果直接答复反映人。

  4. 督促办理

    1)对承办单位超过办理时限要求的,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及时进行书面督办,限期办结回复。

    2)对办理不认真或没按要求办理的回复,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应提出具体要求和意见,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限时回复。

    3)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意见不一致时,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应及时请示领导,按相关领导的批示意见处理。

    4)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视情况可直接组织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现场查办。

  5. 信息采编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应注意收集整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带有普遍性、指导性的意见、建议,通过《每日值班综述》、《值班专报》等形式及时反映和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 通报程序

    1)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定期对群众反映问题的交办情况、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回复情况进行通报。

    2)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和突出问题的办理结果进行公布。

  7. 立卷归档对电话记录、交办回复记录、会议材料、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回答(4):

只要你要求保密(他们一般都会问你),他们都会给你保密的。如果你的信息泄露的话可以举报他们追究他们的泄露你信息的责任。当然除非你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之前有接到过你的信息除外。

回答(5):

不保密。平台把记录和电话反馈当地政府,当地政府与被举人关系好,会告诉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