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厦门市为例,中国籍人已有马来西亚驾照换成中国驾照的流程如下:
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的材料向收件窗口直接申请。
(二)受理
收件窗口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告知应补齐的材料或不能受理的原因。
(三)审核
审核通过后出具《受理凭证》。
(四)考试
缴纳相应科目的考试费后预约考试,按预约时间参加考试。
(五)发证
考试合格后,申请人到发证窗口取证。
二、办事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厦门市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四)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提交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文本。
(五)申请人属于内地居民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前往核发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国家或地区所持的护照或者《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六)1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3张。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十二条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人,有居留证件的应当向居留证件签发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没有居留证件但持有有效签证或者停留证件的应当向出具住宿登记证明的公安机关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领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受理岗按照下列程序审核申请材料:
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表》、入出境身份证件、年龄及身体条件符合中国驾驶许可条件的证明文件、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审核其中文翻译文本。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应当审核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属于驾驶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的,还需审核其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厦门-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持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带体检证明,大马驾照原件及原件的翻译件,4张照片,到所在地的交管局办理更换国内驾照手续
需要到公安局申请即可办理。
申请条件
持外国、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可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牵引车、无轨电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有轨电车或者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康完整,每只手的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康完整,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三)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申请车型
申请人可以申请与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但申请人因年龄、身高等申请条件不符合对应准驾车型申请条件的,应降级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准驾车型。
申请规定
(一)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办理地点
(一)境外人员(外国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和中国华侨)在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办理。
(二)其他人员在申请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址所属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
提交的资料
(一)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省级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
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医疗证明原件;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按照外交对等原则办理。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申请人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五)机动车驾驶人相片6张。相片要求为: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为白色;不能穿红色服装(影响盖章),女士不能带耳环,不能在照相时采用披肩发的照片,男士头发不能太长,头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照片尺寸为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
考试
(一)申请人应当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三)。
(二)持比利时核发的机动车驾证的申请人,免于考试,直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三)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办理。
(四)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应当重新申请受理。
收费
(一)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
(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
办理时限
申请人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或分所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身份证明
(一)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二)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和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证明。
(三)境外人员(外国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和中国华侨)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四)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预约考试—收费—考试合格后,制作发放驾驶证。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
拿去做公证
再去考理论,就可以换了
到当地交管局(所)换发
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