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未满,承租人由于一些原因需要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是否要扣除押金和剩余房款。

2024-11-28 04: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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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对方可以主张的违约金金额标准:租房发生违约,租约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在追究违约责任时较多采用以一个月租金为参照,由违约方赔付。给对方造成一定的收益损失,应当依法赔偿损失,赔偿的额度以剩余的租金为限。
至于能否要回、要回多少钱,就看你和对方的沟通了。

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可见,合同法的这一条款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违约行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违约责任或承担违约责任的方法,均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提出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
同时,《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应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回答(2):

现在中介的违约金是两个月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