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既然修车费在保险公司的定损金额范围内,理赔应该没问题,你可以持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定损单、修车发票等证据材料将保险公司和对方驾驶员一同起诉到法院,目前地方法院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都有减免诉讼费及优先执行的便民措施。
先找交警队,如果协调不了就直接上法院吧。
可以上诉到当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