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R 缩写,意即“特别处理”。该政策自1998年4月22日起实行,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
所谓“财务状况异常”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
(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产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 ,
低于注册资本。
(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别一种“其他状况异常”是指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导致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中止,公司涉及可能赔偿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的诉讼等情况。
ST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需要指出的是,特别处理并不是对上市公司的处罚,而只是对上市公司目前所处状况的一种客观揭示,其目的在于向投资者提示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如果公司异常状况消除,可以恢复正常交易。
“*ST”股票
所谓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是指由证券交易所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是在原有"特别处理"基础上增加的一种类别的特别处理,其主要措施为在其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股票,其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A股是以人民币计价,面对中国公民发行且在境内上市的股票;B股是以美元港元计价,面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但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股票;H股是以港元计价在香港发行并上市的境内企业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