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需要协商解决。
但就订金一事,定金就是预付款,本案中的订金,订为预定、先期支付;而不是定金,如果是“定”的话具有预定和确定的意思,那么在本案中订金和定金是有区别的,鉴于以上情况,个人认为应返还订金。
下面给你一个案例,你仔细看一下“定金”与“订金”的效力你就明白了!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个人 觉得恶补 就1千元的事情吗? 你给他 600又会怎样 ,, 你把钱看的太重了 才 2天你就拿合同说事
你这个订金要是写成定金的话 嘿嘿 你就差不多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