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户口迁移证后逾期未落的,请持身份证、移(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户口未报入证明、过期的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原签发机关申请补发新的户口迁移证件或在过期的户口迁移证上注明延期原因,同意延期,加盖户口专用章。然后,再前往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如果户口没有及时落户,一般都打回原籍地,你可以到原户籍地的人才市场或者卫生局、民政局进行查询,如果不清楚,可以打你学校的档案室的电话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