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不是一句话可以说完,简单告诉你:首先,我们国家对电动车的管理,各地区不一样,不知道你所在的地区是否有行政部门对电动车进行发牌管理,如果有,请去具体咨询。
第二,关于你和售车人签订协议的问题,国家法律规定,如果是非法交易,即使有合同,从签订合同是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比如一个盗贼把一辆车低价卖给你,就是有合同,也无效,照样收脏。这就说明,关键你要落实清楚卖车人的真实身份,如果没有手续,请他去开具证明,再发生问题,就没有你的事情了,最后说明,如果你明知道是赃车,同样会受到处罚的。
可以看出,你是从事二手电动车交易的,如果你想规避风险,需要谨慎为上。往往你是以极低价格收取的,常理来说,大家都心知肚明,价格低的离谱,又不能提供购车发票或牌照,肯定来路不明,即使在合同中注明由出售方负责也不行。如果你想尽量减少风险,建议如下:
一、如果出售方能提供购车发票或牌照,再签订《购车协议》,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即可,可以说是正常交易。
二、如果对方称发票或牌照掉了,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建议你通过出售方当地或交易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派出所或车管所办理《购车协议》备案手续,就避免了销赃的嫌疑。
三、如果对方不能提供合法资料,也不愿意配合你办理合同(协议)备案手续,你还想收购的话,只有担当风险了,“高利润”伴随着高风险……
以上建议不知能否有用……
补充回答:
如果你既嫌麻烦,又想规避风险,事情比较难办。
这种转让协议只在你与出卖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这份转让协议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被查到了仍然有被扣的可能。当然如果该车辆被扣了之后,你可以依协议向出卖人索赔。
协议有效,但不以对抗第三人.且你不能在明知来路不明的情况下仍收购.
你的想法很好,值得赞赏.起码有一点,就是你不是收购了赃物嘛.建议你好好做好这个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