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图由谁出?施工图无大范围变动,请问是否可以用使用图修改后(加盖公章)使用?

2024-11-06 12: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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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竣工图,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实际情况画出的图纸,因为在施工过程中难免有修改,为了让客户(建设单位或者使用者)能比较清晰地了解土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中管道的实际走向和其它设备的实际安装情况,国家规定在工程竣工之后施工单位必须提交竣工图。

  • 竣工图的反馈,不同于设计图,它最能真实、准确、系统地反映工程实体,它就像工业产品的说明书,产品使用、维修管理离不开它。由于建筑工程隐蔽部位较多,不能像有些机械、仪表产品那样,使用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可以拿来给技术人员看看,也可以拆开检查维修,这些常常是建筑工程所办不到的,要解决问题就只得靠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因此,在对建筑工程和地下设施科学管理中,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设备保养和维护,竣工图就显得十分重要。

1、工程竣工后应及时进行竣工图的整理。绘制竣工图须遵照以下原则:

(1)凡在施工中,按图施工没有变更的,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的标志后,可作为竣工图。

(2)无大变更的,应将修改内容按实际发生的描绘在原施工图上,并注明变更或洽商编号,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其它重大改变;或虽非重大变更,但难以在原施工图上表示清楚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2、改绘竣工图,必须使用不褪色的黑色绘图墨水。

回答(2):

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
 ([82]建发施字50号)

  一、基本建设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全国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都要重视竣工图的编制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

  二、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工程,特别是基础、地下建筑、管线、结构、井巷、峒室、桥梁、隧道、港口、水坝以及设备安装等隐蔽部位,都要编制竣工图。编制各种竣工图,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在竣工后),及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整理好设计变更文件,确保竣工图质量。

  三、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
  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增补必要的说明。
  (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竣工图要经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四、竣工图的汇总整理工作,按下列情况区别对待:
  (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的竣工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总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指挥部分别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承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建设单位或工程指挥部负责汇总整理。
  (3)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竣工图的编制、检验和交接等问题。

  五、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督促和协助各设计、施工单位检验各自负责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发现有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修改和补齐。竣工图要作为工程交工验收的条件之一。竣工图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归档要求的,不能交工验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按交工验收时双方议定的期限补交竣工图。

  六、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城市住宅小区建设的竣工图,不得少于两套,一套移交生产使用单位保管,一套交有关主管部门或技术档案部门长期保存,关系到全国性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如首都机场、南京长江大桥等),应增交一套给国家档案馆保存。小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移交生产使用单位保管。因编制竣工图需增加的施工图,由建设单位负责及时提供给施工单位,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需要增加的份数。

  七、大型工程竣工后,凡上述竣工图仍不能满足需要时,可重新绘制竣工图,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力量绘制,设计、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工程变更资料。

  八、编制整理竣工图所需的费用,凡属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解决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所需的费用,由施工单位在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解决;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和需要复制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基建投资中解决;建成使用以后需要复制补制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解决。

  九、为了做好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各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有关细则。

  十、本规定从批准、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者,按本规定执行。

                            1982年2月8日

发布部门:国家建设委员会(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2年02月08日 实施日期:1982年02月08日 (中央法规)

回答(3):

你是什么工程?
水利工程由施工单位负责自己施工范围的竣工图。
火电工程竣工图由设计院负责。
水电的
竣工图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附件4-1),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定意见及目录。施工单位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竣工图:

  (一)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二)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三)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见附件4-2)。
火电的:
设计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单位设计范围内竣工图的编制。施工、调试和建
设单位应在施工及启动调试过程中及时、准确地做好变更记录,提供完整的变更资料给竣
工图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并出版。
2.0.2 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应及时、正确、完整。设计单位各专业工地代表应及时做好本
专业的设计变更记录,收集施工、建设单位的工程联系单和设计变更单,并将变更情况及
时反映在设计蓝图上。对于涉及其他专业的设计变更,应及时通知相关专业。
2.0.3 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每台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行结束后1~2 个月内组织有关单位向设
计单位提交编制竣工图所需的有关施工、调试等变更资料,设计单位在收到资料后1~2 个
月内将本台机组完整的工程变更资料整理后提交建设单位。每台机组投产后,凡有条件编
制分部或分项工程竣工图时,应在每台机且投后2~4 个月内完成相应的竣工图。
设计单位在本期工程最后一台机组启动试运结束后,要校核已投产机组先期完成
的部分竣工图,并在收到末台机组设计变更资料后2~4 个月内,结束本期工程全部竣工图
的编制工作。
2.0.4 没有修改的施工图用作竣工图时应直接在蓝图上加盖“竣工图”图章(见附录,
图1)。经修改或变更的施工图应重新编制竣工图,图标采用竣图修改图标(见附录,图2),
由设计人(修改人)、校对人签署,综合性的图纸可由设计总工程师批准,图纸编号应按
现行的DLGJ28—1994《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图纸管理办法》执行,但其中设计阶段代号“S”
改为“Z”,并在出版成品上加盖“竣工图”图章。
2.0.5 应编制“竣工图编制总说明”,在总说明中应叙述竣工图的编制原则以及各专业
的竣工图卷册目录。对每册修改图纸,宜编制分明说明,内容包括:修改内容、修改原因、
提供修改资料单位等。
2.0.6 因设计图纸修改而引起的修改计算书,不包括在编制竣工图范围内,但该计算书
需归入设计单位的内部档案。
2.0.7 竣工图也应在设计单位存档,以保证设计单位存档文件与现场竣工验收时的实际
情况相一致。
2.0.8 提供给建设单位的竣工图为三份。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明确。
2.0.9 竣工图的编制任务可在设计合同中予以明确,也可单独签订竣工图的编制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竣工图的编制要求,并规定竣工图的交会时间、份数、费用等事宜。
2.0.10 每期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督促和协助各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
检验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发现有不准确或缺项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修改和补齐。

回答(4):

竣工图由施工单位出,施工图变动小于30%,可在施工图上修改,加盖公章使用,若大于30%,就要从新根据现场出竣工图了。

回答(5):

竣工图原则上设计单位出图
公章不行,的要出图章或者竣工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