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可以先付,也可以后付,主要由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律师和当事人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的内容包含有: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律师费先付还是后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律师和委托人协商决定。可以在签订委托合同时支付,也可以等诉讼程序结束后支付。律师费只要不违反行业标准和市场标准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