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化功能
社会生活先于个人而存在。个人不能选择他所希望的社会形式;人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条件下创造历史的。美国学者本尼迪克特(R。F。Benedict)曾这样描述风俗在个体社会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个人生活历史首先是适应由他的社区代代相传下来的生活模式和标准。从他出生之时起,他生于其中的风俗就在塑造着他的经验与行为。到他能说话时,他就成了自己文化的小小创造物,而当他长大成人并能参加与这种文化的活动时,其文化的习惯就是他的习惯,其文化的信仰就是他的信仰,其文化的不可能性亦就是他的不可能性。
人是文化的产物,民俗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在个人社会化的过程中占有决定性的地位。人一出生,就进入了民俗的规范:诞生礼为他拉开人生第一道帷幕;他从周围人群中习得自己的语言;在游戏中他模仿着成人生活;从称谓与交际礼节中逐渐了解人际关系;他按特定的婚姻习俗成家立业;直到死去,特定的丧葬民俗送他离开这个世界。人生活在民俗中,就像鱼生活在水中一样,须臾不可离开。
二.规范功能
民俗的规范功能,指民俗对社会群体中每个成员的行为方式所具有的约束作用。
人类社会生活需要的满足,往往与多种方式可供选择。例如吃饭,可用刀叉、也可用筷子或手抓。民俗的作用,在于根据特定条件,将某种方式予以肯定和强化,使之成为一种群体或标准模式,从而使社会生活有规则地进行。
社会规范有多种形式,它们大略可以分为四个层面:第一层是法律,第二层是纪律,第三层是道德,第四层是民俗。其中,民俗是产生最早,约束面最广的一种深层行为规范。
民俗是起源最早的一种社会规范。法律缘于民俗。民俗是一种约束面最广的行为规范。在社会生活中,成文法所规定的行为准则只不过是必须强制执行的一小部分,而民俗却象一只看不见的手,无形之中支配着人们的所有行为。从吃穿住行到婚丧嫁娶,从社会交际到精神信仰,人们都在不自觉地遵从着民俗的指令。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很难意识到民俗的规范力量,因此也就不会对其加以反抗。民俗对人的控制,是一种“软控”。但却是一种最有力的深层控制。
三。维系功能
民俗的维系功能,指民俗统一群体的行为与思想,使社会生活保持稳定,使群体内所有成员保持向心力与凝聚力。民俗能维系社会稳定,任何一个都在不断变化,每一种文化都必须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地加以调整。在社会生活的世代交替中,民俗作为一种传承文化不断被后代复制,由此保持着社会的连续性。即使是在大规模的急剧社会变革中,与整个民俗体系相比,发生的变化总是局部的、渐变的,这就有效地防止了文化的断裂,维系社会生活的相对稳定。所以,民俗是人们认同自己所属集团的标识。
四。调节功能
通过民俗活动中的娱乐、宣泄、补偿等方式,使人类社会生活和心理本能得到调剂的功能。
民俗的娱乐功能显而易见。人类创造了文化,目的是为了享用它。人不可能日复一日、永无止境地劳作,必须在适当的时间进行适当的娱乐活动,休息体力,调剂精神。享受劳动成果,进行求偶、社交等活动。世界上没有哪个民族没有节日、游戏、文艺、体育的民俗,它们是人类生活的调节剂。
民俗也有宣泄的功能。人类社会生活中,个体的生物本能在群体中必然受到一定程度的压抑。无论是肉体行为压抑,还是心理压抑,对人类来说都是一种破坏性的力量,如果不在某种程度上得到宣泄,一旦积郁起来集中爆发,其后果不堪设想。有的民俗就是应这种需要而产生的,如古希腊罗马的酒神节,人们在节日里饮酒狂欢,日常生活中的种种禁忌这时全被打破。
民俗还有补偿功能。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得到满足的种种需求,往往在民俗中得到某种补偿。恩格斯在谈到德国的民间故事书时曾说:“民间故事使一个农民作完艰苦的日间劳动,在晚上拖着疲乏的身子回来的时候,得到快乐、振奋和慰籍,使他忘却自己的劳累,把他的贫瘠的田地变为馥郁的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