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索赔指引》(征求意见稿)全文\x0d\x0a\x0d\x0a为进一步提高保险行业车险理赔整体服务水平,方便被保险人索赔,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险公司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向责任对方(责任对方是指在事故中对被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进行索赔;如果责任对方怠于请求的,被保险人可以按照《保险法》第65 条的规定直接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投保保险公司索赔,并将向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代位求偿”索赔方式)。被保险人选择代位求偿索赔方式的,按照本指引进行操作。 \x0d\x0a\x0d\x0a 一、适用条件\x0d\x0a\x0d\x0a (一)被保险人投保机动车辆损失险(以下简称“车损险”)且发生车损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x0d\x0a\x0d\x0a (二)事故责任明确,未得到责任对方的赔偿,而且按照《保险法》第61 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未放弃对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x0d\x0a\x0d\x0a 二、索赔流程 \x0d\x0a\x0d\x0a (一)及时报案\x0d\x0a\x0d\x0a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向保险公司及时报案。\x0d\x0a\x0d\x0a (二)协助查勘 \x0d\x0a \x0d\x0a 被保险人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查勘,积极协助获取能够说明事故经过、界定事故责任、确认当事人身份、证明损失情况的有关资料。\x0d\x0a\x0d\x0a (三)协助定损\x0d\x0a\x0d\x0a 被保险人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确定,与保险公司协商共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x0d\x0a\x0d\x0a (四)提交索赔材料\x0d\x0a\x0d\x0a 被保险人应及时提交索赔材料,签署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先行赔付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获得代位求偿的权利。\x0d\x0a\x0d\x0a (五)协助追偿\x0d\x0a\x0d\x0a 被保险人应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追偿。\x0d\x0a\x0d\x0a 三、索赔材料\x0d\x0a\x0d\x0a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时,除正常车损险赔案所需索赔单证和材料以外,还应向保险公司提供:\x0d\x0a\x0d\x0a (一)被保险人当面签署并完整准确填写的《“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x0d\x0a\x0d\x0a (二)被保险人亲自签署的权益转让书(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盖单位公章);\x0d\x0a\x0d\x0a (三)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向责任对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法第63 条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提供其他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x0d\x0a\x0d\x0a 四、其他事项\x0d\x0a\x0d\x0a (一)保险公司之间根据车损险条款中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付的规定进行追偿和清算。\x0d\x0a\x0d\x0a (二)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争议的,不得影响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x0d\x0a\x0d\x0a (三)保险行业协会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并设立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对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怠于执行本指引规定的,被保险人可以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投诉,保险行业协会须给予妥善处理,并将违反规定的分支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
在购买车险时建议选择服务质量比较好的车险公司,这样后续理赔也会比较便捷:
2020年哪家车险公司服务最好
人保车险有提供先行赔付的服务,它的规定是这样的:发生不涉及人伤、物损且车辆损失在5000元(含)以下责任明确的单方事故时(仅限二类修理厂维修,且不涉及拆解),经客户同意,并现场提供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被保险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完整信息的,我公司现场完成查勘、定损、赔款计算等工作,并通知财务部门向被保险人账户支付赔款。
它只提供5000元或以下金额的先行赔付,超过了5000元还是得按照正常流程才能获得理赔。
一般来说,车险的理赔有以下的步骤:
1.出险
一句话概括,只要是让保险公司掏钱给你修车,都可以叫做“出险”。
2.报案
有责任的一方负责拨打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保险公司客服人员会告知理赔所需要的单证,并进行相应的理赔引导。
3.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查勘。
4.核价核损
保险公司核损员会审核查勘定损的合理性以及准确性。
5.递交理赔材料
理赔材料包括车辆的保单、行驶本、驾驶本、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及责任认定书,单方事故无需提交责任认定书。
如果涉及到人伤的,还需提供伤者的诊断证明及医疗费发票。
6.修车
7.领取理赔款
想再深入了解车险理赔的话,也可以移步这篇文章:
出了车祸保险公司如何理赔?车险快速理赔流程
望采纳!
全网同号:学霸说保险,欢迎搜索!
资料来源: 学霸说保险官网
《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索赔指引》(征求意见稿)全文
为进一步提高保险行业车险理赔整体服务水平,方便被保险人索赔,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险公司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向责任对方(责任对方是指在事故中对被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进行索赔;如果责任对方怠于请求的,被保险人可以按照《保险法》第65 条的规定直接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投保保险公司索赔,并将向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代位求偿”索赔方式)。被保险人选择代位求偿索赔方式的,按照本指引进行操作。
一、适用条件
(一)被保险人投保机动车辆损失险(以下简称“车损险”)且发生车损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二)事故责任明确,未得到责任对方的赔偿,而且按照《保险法》第61 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未放弃对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二、索赔流程
(一)及时报案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向保险公司及时报案。
(二)协助查勘
被保险人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查勘,积极协助获取能够说明事故经过、界定事故责任、确认当事人身份、证明损失情况的有关资料。
(三)协助定损
被保险人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确定,与保险公司协商共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四)提交索赔材料
被保险人应及时提交索赔材料,签署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先行赔付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获得代位求偿的权利。
(五)协助追偿
被保险人应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追偿。
三、索赔材料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时,除正常车损险赔案所需索赔单证和材料以外,还应向保险公司提供:
(一)被保险人当面签署并完整准确填写的《“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
(二)被保险人亲自签署的权益转让书(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盖单位公章);
(三)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向责任对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法第63 条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提供其他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保险公司之间根据车损险条款中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付的规定进行追偿和清算。
(二)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争议的,不得影响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三)保险行业协会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并设立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对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怠于执行本指引规定的,被保险人可以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投诉,保险行业协会须给予妥善处理,并将违反规定的分支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