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劳动合同双方约定,无条件服从调岗,合法吗?

2024-11-17 1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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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无条件服从调岗”的劳动合同约定排除了劳动者的协商权,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相抵触,即使签订也属于无效。用人单位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和劳动者协商,必须经过劳动者同意,否则就属于违法。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回答(2):

签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文本内容办,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服从调岗是员工必须执行的,做为单位领导有权力根据每个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技术水平,及岗位的需要随时可以调岗,谈不上合不合法的事。如果无缘无故的节除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

回答(3):

应该是不合法的,特殊情况应该要特殊对待。

回答(4):

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如果约定无条件调岗,你又签了字,就应该服从,如果没写,就按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