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我国现行《婚姻法》增设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制度的必要性。
答:第一,增设这种制度,有利于坚持结婚的法定条件,保障婚姻的合法成立,对依法成立的婚姻予以承认和保护,对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结合按无效婚姻可可撤消婚姻处理,这是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必然要求,是防治违法婚姻的根本对策。
第二,增设这种制度,有利于增强执法力度,制裁结婚问题上的违法行为。
第一,增设这种制度,有利于坚持结婚的法定条件,保障婚姻的合法成立,对依法成立的婚姻予以承认和保护,对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结合按无效婚姻可可撤消婚姻处理,这是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必然要求,是防治违法婚姻的根本对策。
第二,增设这种制度,有利于增强执法力度,制裁结婚问题上的违法行为。
建立无效婚姻制度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1)建立无效婚姻制度,有利于加强执法力度,制裁违法婚姻。 (2)增设无效婚姻制度有利于坚持结婚条件和结婚程序, 使结婚制度更加具有系统性和完 整性。 (3)确立无效婚姻制度可以使我国的《婚姻法》能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三、现行法律对无效婚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