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废弃物主要为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物等。
废弃物技术处理有要求
对于上述五类农业废弃物的技术处理,在畜禽粪污方面,对于不能自行处理的中小规模养殖场、小区及散养户,建议实行干湿分离,干粪生产有机肥,尿液污水进行发酵处理,同时完善各类处理畜禽粪污的设施;对于由专业化公司、农民合作社或养殖场成立的专门机构,则可以开展农村沼气工程的建设,实现沼气高值高效利用,沼渣沼液充分还田或生产商品化有机肥。而病死畜禽,则主要导向无害化处理,建议各试点县健全病死畜禽暂存体系、无害化处理中心和设备等,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副产品深加工、生产工业油脂、有机肥、无机碳等产品。
针对最常见的农作物秸秆,试点方案提供了五种处理方式: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深松机等设备,促进秸秆就地还田;专业化养殖企业和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粗饲料产品,建设青(黄)储窖;利用秸秆生产固化成型燃料、沼气或生物天然气;生产食用菌基料和育秧、育苗基料;生产秸秆板材和墙体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