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可以出现在一起案件中吗

2024-11-30 23: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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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在法条引用上,二者可以出现在同一起案件中,但若是指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则同一起案件中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不能并用。
所谓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同时又符合侵权要件,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一并产生,违约的责任的请求权与侵权责任的索赔请求权发生重叠,形成请求权的竞合。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竞合责任必须是同一不法行为而造成的。一个不法行为产生数个法律责任是责任竞合构成的前提条件。如果行为人实施两个以上的不法行为引起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发生的,应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承担不同的责任。
(2)竞合责任必须是同一不法行为既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又符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使两个民事责任在同一不法行为上并存。
(3)竞合责任必须是同一民事主体。引起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发生的同一不法行为,是由同一个民事主体实施的。这一不法行为同时符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因而,其可能承担双重责任的主体是同一人,其可能享有双重请求权的主体也是同一人。
(4)受害人只能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中选择一种责任提出请求,而不能同时基于两种责任提出两种请求。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并存,相互冲突,但当事人只能获得一次给付满足,如同时并存获多次满足,对责任人是不公的。

回答(2):

我租赁的房屋合同有效期内(已付房租),房东将房屋转与他人后被强制拆除,我已经诉房东和强拆人(4个人,其中2个法人)财产侵权,并已立案。问,我还可以诉房东合同违约退房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