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管理人员加班不发加班费,我是否可依此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2025-01-05 08: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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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对于公司的考勤记录,公司有义务保留两年
对于你说的加班的问题,如果单位考勤记录里面你的确有加班,那么你就可以要求补发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如果单位考勤记录里面没有,那么你就需要提供证明你加班的资料。
另外需要看公司关于加班的管理规定,通常来讲如果是管理人员的话,考勤不会按照打卡记录进行,一般公司会有加班的申请流程及表单。
如果你有证据的话,书面通知公司,然后去劳动仲裁就是了。

回答(2):

根据《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关于加班有两个要素值得注意:
1、加班一定要有申请和批准这过程,方认定为加班;
2、工时制度是全日制还是不定时工作制,要做区分认定加班。
你的情况,管理人员加班无加班费,是否有文件?这块可做补充证据。
你的主张成立。
建议你将收集的证据材料直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申诉,他们会帮助你的。
如监察大队只是处罚了企业,未对你做补偿,你可到当地劳动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

回答(3):

如果有加班证据,可以。给公司发一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然后以公司克扣工资为名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4):

如果你单位已经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的话,估计加班费的问题不好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倒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去劳动局的仲裁科。

回答(5):

可以提出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