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和免征税的区别

2024-11-16 04:36:3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两者的最大区别在于:不征税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从税制原理上就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它不属于税收优惠,不能给纳税人带来所得税税负的降低;

而免税收入则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组成部分,按照税制原理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国家出于某些特殊考虑而允许其免予纳税,属于税收优惠。具体区别如下:

一、内容不同

1、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免税收入包括: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包括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国库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原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及各种企业债券等,

有指定用途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不计入损益的补贴项、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基金、收费。技术转让收入。治理“废渣、废气、废水”收益。

二、性质不同

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而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

三、免税时间不同

不征税收入是由于从根源和性质上,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

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税收待遇不同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六条强调:“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通俗来讲,免税收入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履行的程序不同

不征税收入属于国家税收部门明确的不予征税的项目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一般不需办理申请备案手续,只需条件符合即可申报;免税收入是国家为了鼓励某个领域某个行业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免税收入优惠则需要纳税人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妥善保管留存备案资料。

扩展资料

不征税收入包括:

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包括:

(1)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包括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国库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

(2)有指定用途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

(3)不计入损益的补贴项目。税法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国家补贴收入和其他补贴收入,凡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的,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除此之外的补贴收入,应一律并入企业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4)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基金、收费。

(5)技术转让收入。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6)治理“废渣、废气、废水”收益。

(7)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免税项目。

(8)其他免税收入。

不征税和免征税的相同点:

两者的最明显,也是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不用交税。就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免税的收入和不征税收入都可以在总额中扣除,然后再计算税费。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年度亏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免税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征税收入

回答(2):

免税又叫直接减免,即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税后,在批准的免税期内就可以不再缴纳免征的增值税了;
不征:根本就不在征税范围内,如运输业不征增值税;
免征:在征税范围内,目前有优惠政策,如部分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

简单地说不征是本来就不收你的税,免征是本来要收你的但基于某些原因给你免掉了导致没让你交税。

回答(3):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税法中,不征税与免税的区别是:
不征税是指对某税目不达到征收标准或不属于应税项目或国家取消了该税目而不予征收;
免税是对按规定应征收的税款全部免除。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