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和大陆的法律有什么不同

2024-10-28 10: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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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执行权不同、设立不同、要求不同。

1、设立不同:大陆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香港法律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香港永久性居民依照本法有关规定组成。

2、执行不同:大陆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香港法律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3、要求不同:大陆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好滑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友宴腊。香港法律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英文,英文也是正式语文。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宪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祥段

回答(2):

  香港法律为英美法睁尘系,内地法律为大陆法系弯早尺。区别:
  首先,法律渊源不同。 大陆法系表现为成文法;英美法系的法律埋高渊源包括制定法和判例法,并且判例法的地位比制定法更重要。
其次,法官权限不同。 大陆法系强调法官只能援引法律,不能创造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可援引成文法、法律或判例,在一定范围内创造法律。
第三,诉讼程序不同。 大陆法系以法官为中心的纠问程序;英美法系以诉讼参加人为中心的对抗式(或诉辩式)程序。

回答(3):

香港事欧美法系 内地是大陆法系

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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