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合同上面写,辞职需要提前七天,合法吗?

2024-11-19 11:20:2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试用期合同上面写,辞职需要提前七天,是不合法的。该条款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合法,无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试用期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若过了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天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再要回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若过了试用期辞职的应提前三十天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把工作交接好,即使公司不让走,员工也可以离职,公司在员工离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回答(2):

不合法。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书面提出离职通知即可,无需单位同意。

相关法律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3):

不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天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回答(4):

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