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表总表上其实已经注明了如何计算的
“应抵扣税额合计=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其中,进项税额指当前认证通过的新增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指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即上期申报表第20行“期末留抵税额”的数字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当前发生的应予转出的前期已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
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是指出口免抵退计算的应退税额,因其属出口环节向海关申报退税,需要剔除,否则国家就重复计算抵扣额了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多指税局检查后通知补缴的数字,但愿没有。
一般都本期的进项和上期的留底之和抵扣销项税,
1、应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税应退税额
2、纳税申报表中的销项,是由销售发票中税额的那一栏的月合计,或者不开票收入(银行或者现金收到收入/(1+税率)*税率的月合计,
3、假如:这个月开出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是1170元,税率是17%,那么销项税就是1170/1.17*17%=170元,假如这个月收到现金或银行不开票收入为100元,那么税率是3%的话,销项税就是100/1.03*0.03=2.91元
4、假如收到一张价税合计是3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就可以为300/1.03*0.03=8.74元,收到可以抵扣运费发票的金额*7%,假如收到一张运费发票是可以拿到税局去认证使用的话,票面金额是1000元,那进项就为1000*7%=70元不是所有发票都可以抵扣认证并用于进项抵扣使用的,一定是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符合抵扣的运输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