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太丘与友期》中,友人已感到惭愧,元方还是入门不顾,这样做过分吗?
[第一种意见]不过分。元方当时才七岁,他能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从容不迫地反驳一个成年人,使对方明理,并赢得对方的叹服,维护了父亲的名誉,这已属不易。我们不能对一个七岁的孩子求全责备。
[第二种意见]过分。父亲的友人已经表示了歉意,应该给人改正过错的机会。人没有一生都不犯错误的,只要改正,就是好的,不能总是抓住人的“小辫子”不放。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什么?
做人不能不守时,不能没有礼貌!
第一问是开放型题目,言之有理就好~~~
第一题比较活 你可以自圆其说就可以
第二个告诉我们无论对于任何人 都要学会基本的礼貌 学会尊重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