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何种情况下,监理实施细则可不必另行编写?

2024-11-07 11: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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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认识情况下都需要编写监理实施细则的。
 【监理细则的编写原则】
  1、确定编写监理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符合法规要求,并能满足项目监理基本工作需要。
  2、监理细则与监理规划属于上下层次文件。需要编写监理实施细则的部位或工作要尽量在监理规划中说明,已经在监理规划中讲得比较详细的工作,可不必单独编写实施细则。
  3、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涉及多个专业时由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共同协商编写。

回答(2):

对于大中型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特殊工程,必须编制。但对于小型(三等工程)和一般工程可不必独立编制,为保证监理控制、管理和指导监理工作,可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对主要方面或专业的监理控制要求予以融入,使监理文件和控制、管理依据明确和完善。

回答(3):

任何情况都要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