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男方父亲的个人财产,与男方(这个儿子)都没有关系。儿子与父亲构成债务关系,房屋产权属于父亲所有,与儿子无关,更与小夫妻共同财产无关。如果还贷过程中女方有参与,也是构成债务关系,房屋产权与其无关。
关于车的归属,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一方或双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无论继承权人、受赠权人是一方或者夫妻双方,其继承或者受赠所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外。 男方父母出钱买车的行为,是发生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且其父母没有特别指出是赠给其儿子的话,就可以认定该车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那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呢?那自然应该按程序平分。
在实践中,对于父母赠送的一般小额财产,没有特别指定给一方,就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钱买的车没有明确赠与一方,那离婚时该车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房产,如果是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为子女购买(全款和首付都包括),房产证又登记在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房子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因为房子是结婚前买的,并且写的是男方父亲名字,如果女方婚后有共同还款证明,那么才跟女方有关,反则,女方没有共同还款,则房屋与女方无关。 车子要看写的谁的名字,这两样东西第一看的是产权名字,第二就是出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