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全力抢救超过48小时后死亡,算不算工伤?

2024-12-03 09: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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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文件规定,“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48小时之外死亡的,应当按因病死亡处理。

回答(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很遗憾,不算。

回答(3):

非常遗憾,这种情况不算工伤,除非该疾病是职业病。

回答(4):

工作中突发疾病留下后遗症,能认定工伤吗?

回答(5):

按你所诉,应该不算。但是具体是因为什么病?是否属于职业病范畴,这个可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