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证是否该包括地下室面积?

2024-11-28 1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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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来说房产证上的面积不包括地下室面积。但是这个具体要看房产证上面是怎么写,也要看当时的开发商办的是什么手续。

房产证上的面积是房子的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包括三项,即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买房的时候,就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的,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了解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在住宅建筑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和规则如下: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住宅如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或高层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或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和附墙囱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设面积。

7、住宅建筑内的技术层(放置各种设备和修理养护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技术层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独立柱雨蓬,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多柱雨蓬,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9、突出房屋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两个建筑物之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1、突出墙面的门斗,眺望间,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扩展资料:

分摊规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 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四条 商品房整栋销售,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扣除)。

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 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回答(2):

  网友张小姐说:我正在购买一套二手房,在杭州市房管局办证处交易,原房东的房产证上面积包括地下室的面积。现要转让给我,办证中心说是要重新测绘,减掉地下室的面积给我办证,说是原来的房产证做错了!那个小区的产权证都是与我的原房东一样的(地下室面积都算在房产证上的),现转让给我了就要减少,我觉得这样做对我来说是不公平的,杭州市房管局办证处说原先房东的做错了,那也得大家(小区内的人)一起订正。凭什么我与房东一交易,地下室的面积产权证上就不见了。杭州市房管局办证处说是现有政策规定不能给地下室办产权证。但我认为这是历史问题,以前办着的总不能因为交易而没有了!我的意思是不管原先房东的证是对还是错,要订正就得整个小区的人一起改正。不能光改正来交易的人 !这种情况杭州市肯定也有的,我认为应发一个文件要求大家统一更换!我现是希望房管局先按与原房东证一样的先给我办出(我要等这证办后续很多事情),然后整个小区、及整个杭州市的这种情况统一更换!这样才有说服力!
  马笑就此事咨询了杭州市房管局,该局工作人员的解释是:根据规定,如果您拥有的土地证上包括地下室面积,则可以将该面积计算入房产证,反之则不行。此外,对于张小姐所在小区的房产证上是否保留地下室面积的问题,目前还在讨论当中,尚未最后确定。

回答(3):

我是上海市宝山区地下室算面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