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期限是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期间限定。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5日。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上诉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另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期限为30日,可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此外,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上诉期限从当事人接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逾期不上诉的,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对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附带民事部分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也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确定。
上诉期限的规定,有三种:
1、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2条的规定,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即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0日。
民事裁定是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作的判定。判决是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经过法庭审理,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对案件中的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所作出的判定。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就实体所作的决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2)适用范围不同。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罚、如何处罚以及刑罚的执行方法等问题;民事判决在于解决双方当事人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刑事裁定主要适用:①驳回自诉。②驳回上诉或抗诉。③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④停止执行死刑。⑤依法应予减刑或假释等。民事裁定则适用于:①回起诉。②关于诉讼保全和先行给付。③准予或者不准予撤销。④中止或者终结诉讼。⑤补正判决书中的失误。⑥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3)采用形式有所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裁定则可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例如延期审理、传唤未到庭的证人。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等可以制作口头裁定。但必须将口头裁定记入笔录。(4)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和时间不同。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刑事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日。在此期间内不上诉和不抗诉的,在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不准上诉。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民事裁定为10日。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不准上诉。宣布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