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定节日补课,双休日就放假一天,违法吗。。怎么举报?

2024-11-04 23: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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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国家只规定不允许有偿补课,如果是老师是无偿补课,那就是不违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扩展资料:

如果老师有偿补课的处罚: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 中小学教师有偿补

回答(2):

  学校利用法定节日补课,双休日就休息一天,其行为是违法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可以通过信函、短信、电话、互联网或者亲自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也可以向纪检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生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严格遵循教育规律,不随意提高教学难度,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坚持健康第一,注重创新精神培养,不挤占体育课、艺术课、综合社会实践等教学时间。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回答(3):

学校法定节日补课,双休日就放假一天,无偿补课,不违法,如果反对补课可以不参加。

首先,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办班补课、做家教不违反任何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都没有限制和禁止教师利用业余时间有偿办班和做家教。做为一个法制社会,任何公民都有在不违法、不干涉、不影响他人的自由和权力的情况下,从事合法的劳动,获得合法的收入,这种行为既符合市场规律,又不违法。八小时以外的合法劳动,与教育行政机关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损害任何人的权益。相反,教育行政机构对教师有偿补课的各种处罚手段既不符合市场规律,又违反法律。在当前的社会中,有无数从事各种行业的人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着第二职业,尤其是仅仅靠工资收入的群体更为明显,因为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既能增加收入,用来改善生活,又能满足社会对这种工作方式的需求。有句话叫做“存在即是合理的”,社会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学习班、辅导班,需要大量能从事各学科辅导做家教的老师。这说明这是市场经济行为,有需求,有市场,用行政手段是不能禁止得了的。因此,教师有偿补课做家教,不仅不违法,而且应该大力支持。教育行政机关和政府不应该采取打压和处罚的行为,而应该利用自身的行政权去管理、去规范,使教师能受益,使学生家长受益。

其次,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办班裸、做家教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里没有哪一条规定教师不能有偿补课,不能做家教。我认为,只要教师在工作期间的八小时内,能基本上遵守或按照职业道德规范去上课了,业余时间补课就不存在违反师德的问题。

第三,社会上办的各种补习班、辅导班,主要目的就是营利,所教学科单一,教学时间短,因此对到那里去补课的学生的学习情况了解的不全面,就是一种单一的灌输知识。而作为教师,给学生补课或做家教,绝大多数教的是自己从事的学科,由于一直工作在教学一线,对学生了解的比较全,对学生的学习情况、知识掌握情况要比社会上办班的教师更胜一筹。对学习好的学生可以提高,对学习差的学生可以补差。而提高和补差,在日常课堂教学中是可能一直同时兼顾的,更不可能对每一个学生都做到一对一的辅导,别处由于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的限制,教师对学生的辅导时间相对来说远远不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导致大量学生在课后有各种需求,有需要提高的,有拔高的,有需要补差的,有需要拓展的。

回答(4):

实际上是禁止的,可以去教育局举报,但是一定要开始补课后在举报,最好在上课时抓现形。

回答(5):

理论上是不允许的.
但是学校可以通过一些手续,把周末补课操作成合理合法的.
如果你十分抵触,可以不参加补课.学校如果强制你参加,便是犯法了.
但是你不会不参加的,因为你不参加就比其他人进度慢了,对不对?
所以,还是把抵触的心理放下,安心去参加补课,争取在这些时间里,更多的学回东西,别浪费了这宝贵的双休日吧.
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