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提辖与捕快的主要责任是什么?是不是一样的?

2024-11-19 21: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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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提辖这个官,其实连中级官员都算不上,只是个下级军官,主要是管捕盗的,当然古代军警不分,他是军职,但主要职责是捕盗,或者警卫工作的,而且是做具体事的,最多相当于个派出所所长,或者警卫排长,连公安局长都算不上,主要是军职。

  捕快是捕役和快手的合称,他们负责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调查罪证。“捕役,捕拿盗匪之官役也”;而“快手,动手擒贼之官役也”,因二者性质相近,故合称为捕快。

  捕快平日身着便装,腰挂表明身份的腰牌,怀揣铁尺、绳索。领班称“捕头”、“班头”。老百姓称捕快为“捕爷”、“牌头”、“头翁”、“牌翁”等等。在明清法律条文中,称捕快为“应捕”或“应捕人”,即“本有逮捕罪人之责的人”。有的大州县,捕快往往配备马匹执行公务,故又称之为“马快”。而徒步者,则称之为“步快”、“健步”或“楚足”。各州县在编的“经制正役”的捕快,因州县大小而决定其人数。

  捕快所承担的侦破任务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叫“比限”,一般5天为一“比”,重大的命案3天为一“比”。过一个“比限”,无法破案的,捕快便要受到责打。

  捕快在古代属于“贱业”,并严格规定他们的后代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以免有辱斯文。即便他们脱离捕快行业,其子孙也必须在三代以后方有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

回答(2):

提辖主管城防军队,捕快负责逮捕盗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