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人未按时交纳房租 该怎么办?

2024-12-01 14:32:2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租金的未支付、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六条 支付租金的期限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基本义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基本义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二十一条 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物的返还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 续租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回答(2):

  租赁方如果未按时交纳房租,房屋主人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收回房子,获赔违约金,向租赁房加收滞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5.私自将房屋转租于他人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回答(3):

回答(4):

合同只是没有约定违约后如何承担责任,但不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租客不能按时交纳房租,出于人道主义,应先行通知,如置之不理即可要求对方腾空房屋,且押金不退。

回答(5):

可以啊,按合同办事,你有这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