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变更,税务这方面需要什么资料?

2024-11-06 21: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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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变更申请
2、公司关于变更法人的董事会决议及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
5、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税务登记表)
公司章程一般是企业初次登记或者变更注册资本时需要提供,变更法人则不需要。
补充:既然工商这边已经办完,就没有必要再去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如果国税、地税合办一证,只到国地税中的一个就可以了,如果是国税、地税都办了证,应分别去国税、地税。

回答(2):

提供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去工商局档案管理部门调取)、公司章程(去工商局档案管理部门调取),公章。

回答(3):

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后,若发生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改变,就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回答(4):

(一)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生变更而需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4、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

(二)非工商登记变更因素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3、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

回答(5):

需要带的材料是:1.原营业执照正副本,或者变更的企业法人申请书及变更法人的证明
2.公司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
3.之前办的国税地税正本(税务登记证)
4.开户许可证
5.新法人和旧法人身份证(以备不时之需)
6.如果是单位委托人来办变更手续要带委托人的身份证
7.单位财务账印鉴章及单位公章还有法人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