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证问题

2024-11-20 15: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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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有一点不符合信用证要求,就是不符点,就免除了银行第一付款人的责任,除非开证人修改信用证.
作为进口商,如果仍需要这些货物,时间许可可以修改信用证,银行同意修改的话,银行依然承担第一付款人的责任;时间来不及,可以给出口商发个传真或E-MAIL.表示接受这一不符点,和议付文件一起交单,当然这不能改变不符点的责任,费用仍然要收,银行也不再承担第一付款人的责任.
如果你不想要货,则依次可以拒付,当然这要考虑清楚,这样做可能会少个客户.

回答(2):

属于不符点的情况,银行还是需要管理的。如果你的客人同意接受不符点,就没问题了。

回答(3):

过了交单期就是不符点,银行会拒付,然后征询进口商意见,如果进口商同意付款,就付款赎单;否则就拒付退单。

回答(4):

过了交单期,议付行就会拒绝接受单据。除非受益人向议付行提交保函,否则议付行不会接受单据。如果你们认为可以接受单据,你们可以向受益人明确表示接受过期交单。
在单据到达开证行之后,只要你们接受单据并付款,开证行不会提出反对意见的。

回答(5):

过了交单期,银行会拒绝接受单据。除非受益人向银行提交保函。如果你们认为可以接受单据,你们可以向受益人明确表示接受过期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