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任职期间申请的个人专利,离职后申请人是否可以使用该专利?

2024-11-29 18: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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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专利申请是不是职务发明。若是,则不能使用;若不是,则可。具体专利法对专利权的归属做出如下规定: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实施细则给除了进一步细致的规定:
第十二条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首先请确定该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申请人是谁。若是您个人,然后请确定该专利是否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若是,即使申请人是您个人,公司也可以据此打权属官司。再次,请收集一些证明该专利是非职务发明的证据以应对万一公司起诉权属。

回答(2):

既然个人专利,当然你是权利人,不管离职与否都是权利人,都可使用专利,其它人包括你原来所在的单位要使用需获得你的许可,否则构成侵权。

回答(3):

在职期间做了一套软件构架和设想的方案在法律上属于职务作品。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第二款第一项规定 “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因此,你享有署名权和可以获得单位给予奖励的权利。
huirc

回答(4):

是个人的当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