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正常重疾险出险,则重疾险赔付完后,该险种就结束了,即该重疾险险种的合同就终止了,“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赔付责任”,是一次性赔付,就如同寿险赔付一样。 除非特殊险种的特殊约定,可以有第二次的赔付,但是一般不会再就同一器官的同一种病再赔付,而是针对不同的病种再赔付,可以二次赔付就意味着它承担的保险责任和风险会更高,羊毛出在羊身上,自然这样的产品保费也非常不菲。 商业保险公司,是一种商业机构,它不是慈善和福利机构,它也要追求利润才能在竞争中生存。 保险秉持的是一种现代商业的金融互助机制“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理念,以保险公司为媒介,把数以千万计的互不相识的人们以现代合约的形式,跨越时间和地域的障碍,组织成一个庞大而稳定的互助共同体,和政府和民间慈善团体一起,共同消弭我们每个人面对生、老、病、死和天灾人祸的惶恐和无措,帮助更多的人在寻常生活中找到内心的平和,以及生命的尊严。
重大疾病只有健健康康的人,才可以买,所以赔付后责任都履行了,以后同一种重大疾病是不保的。如果想再买可以,但是要有责任免除的。
您好;金享人生是一次性赔付附加险责任,同时给付主险红利部分,合同终止!大部分商业重疾险都是这样的规定!个别外资公司有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但是都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
您好是的,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后合同就终止了。不过,一般重大疾病险都只能理赔一次的,我还没有看到能赔付两次的重疾险种,而且得过重疾的也很难再次购买了。
您好, 按他的合同规定,一次重大疾病赔付后合同就解除了,再发生第二次重大疾病是不会再赔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