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
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遗嘱,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2、赠与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 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3、分家析产
分家、析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分家是指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析产是指分析财产,即财产是归个人所有,还是家庭成员共同所有。归个人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个人有权对其进行处分;归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
分家析产与继承的区别
1、参与人不同。继承活动的参与人,有遗嘱的,且遗嘱合法有效的,应按遗嘱执行,参与人为遗嘱中的财产继承人。没有遗嘱的,应按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确定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分家析产活动的参与人,是指家庭中的全体人员。
2、性质不同。继承是继承死亡人生前的合法“个人财产”。分家析产的财产更为广泛,不仅仅包括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还包括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的财产等等。
3、对财产的处置方法不同。继承按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对财产进行处置;分家析产按人口和其他标准平均分配。原则上个人所有的财产仍然归个人所有,家庭共有财产由共同所有人协商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不能达成协议的,一般应按等分原则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等因素。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用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财产的效用。
你爷爷处分的支持他自己的部分,奶奶的诉讼没有问题,单个证人的证明力很低,而且是厉害关系人,没有见证效力效力
这个问题我认为 是一个农村常见的“分家”
分家不同于遗嘱。农村风俗有其特殊的地方,不能一概而论。
在农村,在大家合伙的时候,财产并非父母共有,而是家庭共有,也就是说家庭财产是大家共同努力经营的。
这里的案例,我认为所谓的民间分关书应认为是分家。这个房产是家庭共有的,即有爷爷奶奶的一份,也有父亲叔叔的一份。你奶奶没有签字,但是你爷爷作为代表完全可以,就像分关书你妈妈、婶子等也不签字一样。
我认为,分关书有效,该房产应属于你父亲的
应该按照房产证确定房屋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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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