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痴这个词在佛教用语中是“三毒”之一,基本解释如下:
佛教语。贪、瞋、痴"三毒"之一。梵语moha,也译作"无明"。谓愚昧无知,不明如实之事理。如:痴定(枯坐无慧);痴箭(害人害己的邪念)。
2、详解如下:
又作无明。指心性迷暗,愚昧无知。《俱舍论》中说:“痴者,所谓愚痴,即是无明。”佛教认为,众生因无始以来所具之无明,致心性愚昧,迷于事理,由此而有“人”、“我”之分。于是产生我执、法执,人生的种种烦恼,世事之纷纷扰扰,均由此而起。因此痴为一切烦恼所依。《唯识论》卷六中说:“于诸理事迷暗为性,能碍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又说:“诸烦恼生,必由痴故。”
痴既为一切烦恼之所依,因而自然也就成了根本烦恼之一。而且它是随顺其他诸根本烦恼共同起着作用。《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五又将随烦恼中覆、诳、谄、昏沉、妄念、散乱、不正知等作为痴的具体表现。佛教修行的目的就是要消灭无明,断灭痴愚。夫道者;以寂灭为体。修者;以离相为宗。故经云:寂灭是菩提,灭诸相故。佛者觉也;人有觉心,得菩提道,故名为佛。
3、经文举例:
经云: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是知有相,是无相之相。不可以眼见,唯可以智知。若闻此法者,生一念信心,此人以发大乘超三界。三界者:贪嗔痴是。返贪嗔痴为戒定慧,即名超三界。然贪嗔痴亦无实性,但据众生而言矣。若能返照,了了见贪嗔痴性即是佛性,贪嗔痴外更无别有佛性。
痴
「痴」是指「无明愚痴」,亦即对事物的实际客观情况不了解的意思。在藏文中,「痴」的原字是marigpa;rigpa的意思是「明知」,ma 是「不」的意思,marigpa 便是「不明知」之意。痴就似是失明的病态,令我们看不到一切事物的真正情况。
由于我们的愚痴,我们不明白业力及因果,才会造作种种令我们在六道轮回中不断受苦的业因。正因为我们不明白及不信因果,我们才会做出种种如杀生、偷盗、妄语等的恶业,令自己在死后堕于三恶道之中受苦。同时,由于我们误执「我」为实有,认为「我」是一个单独存在而有自性的个体,我们才被困于六道之中不断经历生生死死的循环。故此,在各种烦恼之中,痴是最根本的烦恼,也是贪、瞋与其它一切烦恼的根源。
痴,就是:愚痴心。
愚痴心,就是指:不听圣贤教导,不遵圣贤之道;不听佛之教诲,不信佛法真谛。不听好言劝诫,作恶多端,善恶不分,损人利己,道德沦丧,杀生作恶,自己认为自己很聪明,做尽恶事,妄图长寿。
因果报应,丝毫不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但是,愚痴心太重的人,不懂得这个道理。
【痴】
梵语moha, mu^d!ha。又作痴。愚痴之意。为心所(心之作用)之名。谓愚昧无知,不明事理之精神作用。俱舍宗视为大烦恼地法之一,唯识宗则视为烦恼位心所之一。与‘无明’、‘无智’同。为三不善根(三种根本恶德,亦即三毒、三火)之一,六根本烦恼之一,十随眠之一;为一切烦恼之所依,三界系中,于四谛及修道中断之。据瑜伽师地论卷八十六载,痴有无智、无见、非现观、惛昧、愚痴、无明、黑闇等异名。又同论卷五十五谓随烦恼中,覆、诳、谄、惛沈、妄念、散乱、不正知等,皆以痴之一分为体;成唯识论卷六谓诸烦恼之生起必由痴,故痴必定与其余九根本烦恼相应。
反之,若心处于非痴之状态,或与痴相反之精神作用,称为无痴,乃三善根之一。俱舍宗不以其为独立之心所,唯识宗则以为善心所之一。成唯识论卷九谓菩萨之十地以及佛地,各有其应断之二种愚痴,合为二十二种愚痴,又称二十二愚。[长阿含卷一大本经、北本大般涅槃经卷五、顺正理论卷十一、俱舍论卷二十一、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八、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六、俱舍论光记卷四](参阅‘无明’5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