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无过错, 房子应该一人一半, 债务也是, 你需还一半的首付给他家, 然后贷款是两个人一起还, 女儿就看谁的经济比较适合就判给谁,
不过多口问一句, 你们会离婚吗?> 你愿意, 你想吗?. 想都不要想好点, 毕竟对女儿不好, 如果老公对你比较不错就好了, 努力点赚钱就OK啦.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房子属于对方,虽然是结婚后但是他家出钱但登记在对方名下。你有要回你所还贷部分的权利。还有你还贷部分增值的所得你也有权要求,孩子由双方协商抚养,不成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