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了,司法鉴定结果轻微伤,请问警察会怎么处理

2024-11-04 07: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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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扩展资料: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面临拘留或罚款包括: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轻微伤

回答(2):

如果行为人不原调解,公安机关可以就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做出治安处罚,然后你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民事权利。
你报案后就由警方对行为人进行传唤,他不肯来警方可以强制传唤。

回答(3):

这种情况一般通过调解或者诉讼解决。
1、关于调解方式:如果由公安部门调解,属于行政调解,只要双方均原意调解,警察叫还是受害者叫都行。同时,在双方均自愿调解的前提下,也可以有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对方不愿意来,则可能是存在没有调解的主观愿望。2、如果对方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被害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由当地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打人者承担致人轻微伤的赔偿责任。

回答(4):

轻微伤属于行政案件,对于肇事者可以治安拘留或罚款。
民警对伤害案件一般可以进行调解,并且警察的办案期限是一个月,期间调解以两次为限,不能久调不决。
调解由公安民警主持,你只需要等警察的消息即可。
如果他两次调解都不来,那就意味着调解失败,公安机关应该依法对肇事者作出处罚。
如果他知道这些后果,调解肯定不会不来。

回答(5):

警察有义务让他过来调解,但如果他不来,警察可以依法对你的行为作出处理,然后你得去法院主张你的民事赔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