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关于婚姻财产所有权的问题(急!!!)

2024-11-22 21:44:45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依据你帖中所说,如果你是2010年2月份结的婚,你08年和09年所买的登记于你妻名下的不动产,在现有法律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你们夫妻真有一天要离婚,对你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纵横法律网 刘庆律师

回答(2):

按照新的司法解释来执行

你这个已经属于赠予行为,并且赠予行为已经经过法律登记。所有权已经转移。

回答(3):

不是的,法律也是结合您相应权利义务情况的,并不是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的,要那样就有失法律公平了!!!

回答(4):

房屋以登记为要件,房子和店铺都是你们结婚前买的,而且都是登在你妻子名下,应视为你对她的赠与。这都已经成为了她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如发生纠纷,无论按新解释还是旧法,我认为你都无权分割了,你可请求得到帮助。

回答(5):

建议房屋及店面应当书面确定你为共有人,否则婚姻出现问题,你的损失无法弥补。

回答(6):

你们到底什么时候登记结婚,10年2月结婚,09年怎么叫婚后。真乱
纵横法律网 周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