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六书”指的是哪六本书?

快点回答请说清楚
2024-11-23 06:30:1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六书一词出于《周礼》:“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然而,《周礼》只记述了“六书”这个名词,却没加以阐释。

中国东汉学者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记曰:“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许慎的解说,是历史上首次对六书定义的正式记载。后世对六书的解说,仍以许义为核心。

[编辑]六种构造条例解说
[编辑]象形
属于“独体造字法”。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月”字像一弯月亮的形状,“龟”字像一只龟的侧面形状,“马”字就是一匹有马鬣、有四腿的马,“鱼”是一尾有鱼头、鱼身、鱼尾的游鱼,“艸”(草的本字)是两束草,“门”字就是左右两扇门的形状。而“日” 字就像一个圆形,中间有一点,很像我们在直视太阳时,所看到的形态。

[编辑]指事
属于“独体造字法”。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较抽像中的东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上”、“下”二字则是在主体“一”的上方或下方画上标示符号;“三”则由三横来表示。这些字的勾画,都有较抽像的部份。

[编辑]形声
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份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篮”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制物品,声旁是 “监”,表示它的发音与“监”字相近;“齿”字的下方是形旁,画出了牙齿的形状,上方的“止”是声旁,表示这个字的相近读音。

[编辑]会意
属于“合体造字法”。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以所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 “水”合起来,表达字义;“解”字的剖拆字义,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开来字达;“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组成而成。

[编辑]转注
属于“用字法”。不同地区因为发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阂,以至对同样的事物会有不同的称呼。当这两个字是用来表达相同的东西,词义一样时,它们会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义都是长者;“颠”、“顶”二字,本义都是头顶;“窍”、“空”二字,本义都是孔。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读音上也是有音转的关系。

[编辑]六书的运用
实际上,古人并不是先有六书才造汉字。因为汉字在商朝时,已经发展得相当有系统,那时还未有关于六书的记载。六书是后来的人把汉字分析而归纳出来的系统。然而,当有了“六书”这系统以后,人们再造新字时,都以这系统为依据。好像“軚”、“锿”是形声字,“凹”、“凸”、“氹”是指事字,“畑”、 “奀”是会意字。

在甲骨文、金文中,象形字占大多数。这是因为画出事物是一种最直接的造字方法。然而,当文字发展下去,要仔细分工的东西愈来愈多,好像“鲤”、 “鲮”、“鲩”、“鳅”等事物,都是鱼类,难以用象形的造字方法,仔细把它们的特征和区别画出来。于是,形声字就成了最方便的方法,只要用形旁“鱼”就可以交代它们的类属,再用相近发音的声旁来区分这些字。到了近代,有80%的汉字是形声字。

回答(2):

"六书"不是六本书,而是六种造字法

回答(3):

六书,指汉字的六种构造条例,是后人根据汉字的形成所作的整理,而非先民的原始造字法则。然而,在六书出现后(时间最迟是东汉),人们造字时:

象形
指事
形声
会意
转注
假借

其中象形、指事是“造字法”,会意、形声是“组字法”,转注、假借是“用字法”。实际上,古人并不是先有六书才造汉字。因为汉字在商朝时,已经发展得相当有系统,那时还未有关于六书的记载。六书是后来的人把汉字分析而归纳出来的系统。然而,当有了“六书”这系统以后,人们再造新字时,都以这系统为依据。好像“猫”、“軚”、“鉲”是形声字,“凹”、“凸”、“氹”是指事字,“曱”、“甴”是象形字,“畑”、“辻”、“奀”是会意字,“锿”是形声兼会意字(“爱”既标音,亦指爱因斯坦。该化学元素的外文乃以爱因斯坦来命名)。这些新字,当中包含了日本国字,亦依从六书来造字。

在甲骨文、金文中,象形字占大多数。这是因为画出事物是一种最直接的造字方法。然而,当文字发展下去,要仔细分工的东西愈来愈多,好像“鲤”、“鲮”、“鲩”、“鳅”等事物,都是鱼类,难以用象形的造字方法,仔细把它们的特征和区别画出来。于是,形声字就成了最方便的方法,只要用形旁“鱼”就可以交代它们的类属,再用相近发音的声旁来区分这些字。也由于形声字在创造新文字方面十分有效率,甲骨文时代约仅有一半不到的字是形声,但到了近代,有80%的汉字是形声字。

六书的历史
六书一词出于《周礼》:“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然而,《周礼》只记述了“六书”这个名词,却未加以解释。因此,此六书可能与今日之概念截然不同。

中国东汉学者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记曰:“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㧑,‘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许慎的解说,是历史上首次对六书定义的正式记载。后世对六书的解说,仍以许义为核心。

六种构造条例解说

象形
说文叙:“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属于“独体造字法”。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月”字像一弯明月的形状,“龟”字像一只龟的侧面形状,具四肢和龟甲,“马”字就是一匹有马鬣、有四腿的马,“鱼”是一尾有鱼头、鱼身、鱼尾的游鱼,“鸟”则是一只侧有丰羽、下有肢爪的飞鸟,“艸”(草的本字)是两束草。“门”字就是左右两扇门的形状,“户”字则仅有一扇门。“车”字是中有车座、侧有轮子、再加上轮轴贯穿其中的对称字,“乐”字则是大鼓小鼓等乐器置于架上的象形字。而“日”字就像一个圆形,中间有一点,很像我们在直视太阳时,所看到的形态。

象形字的“正例”:纯粹随著原型画下来的,形体上没有太大改变,例如:日、月、禾、门、鸟等字。

象形字的“变例”共有三种:

第一种为“增体象形”:以前称为“合体象形”或“复数象形”。例如“果”加“木”。
第二种为“省体象形”:例如“鸟”字省略中间眼睛,成为“乌”字。
第三种为“加声象形”:例如“齿”字本没有上方“止”字,为表示声符而加上。(注意:这种字已向“形声”类别发展,许多文字学者亦把这类字归进形声字中。)
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较大,因为有些事物难以描绘。

指事
说文叙:“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属于“独体造字法”。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较抽像中的东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上”、“下”二字则是在主体“一”的上方或下方画上标示符号;“一”、“二”、“三”、“亖”(四的古文)则由一、两、三、四横来表示。这些字的勾画,都有较抽象的部份。

“指”表指示,“指”的方法有四种:

第一种用纯体来指示:纯体就是不增、不减、不变的单纯形体,例如“齐”字,本指麦吐穗上平。
第二种用增体来指示:在原已成文的形体外,加上不成文的符号,例如“曰”字,本只有“口”,后来加上上部一画,成为“曰”。
第三种用变体来指示: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位置的变更,例如“人”字变做“尸”字。二是笔划的变更,如“大”字变做“交”字。
第四种用省体来指示:在原已成文的形体内,减省部份笔画。
而“事”的内涵,则包括观念、状态动作、抽象事物的名称。

纯体指事为正例,增体、变体、省体则为变例。

形声
说文叙:“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属于“合体组字法”。形声字由两部份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叶”字,形旁是“艸”,表示它是植物,声旁是“枼”,表示它的发音与“枼”字相近;“篮”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制物品,声旁是“监”,表示它的发音与“监”字相近;“齿”字的下方是形旁,画出了上下两排牙齿的形状,上方的“止”是声旁,表示这个字的相近读音;“鸡”则是右方形旁从“隹”(短尾鸟),左方声旁从“奚”来发音之鸟禽类;“面”左方形旁是“麦”,指其原料为小麦,右方声旁从“丏”,表示发音与“丏”相近;“发”左下的形旁为“弓”字,表示与弓有关,字意是指以弓将矢发出,右上的声旁为“癹”来表示它的读音。

会意
说文叙:“会意者,比类合宜,以见指㧑,武信是也。”

属于“合体组字法”。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以所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水”合起来,表达字义;“解”字的剖拆字义,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开来字达;“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组成而成;“电”因“雨”而“申”,用以表示雷电之意。

有部分汉字,会同时兼有会意和形声的特点。例如“功”字,既可视为以“力”和“工”会意,而“工”亦有声旁的特点;“返”字,既可视为以“反”和“辵”(解作行走,偏旁作“辶”)会意,而“反”亦有声旁的特点。这类字称为会意兼形声字。

转注
说文叙:“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属于“用字法”。各说文家解释不同。大致有“形转”“音转”“义转”三说。江声认为所谓“建类一首”是指部首,“考”和“老”同属老部。戴震认为转注就是互训,《说文解字》“考”字下说“老也”,“老”字下说“考也”,“转相为注,互相为训”的例子。

不同地区因为发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阂,以至对同样的事物会有不同的称呼。当这两个字是用来表达相同的东西,词义一样时,它们会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义都是长者;“颠”、“顶”二字,本义都是头顶;“窍”、“空”二字,本义都是孔。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读音上也是有音转的关系。

假借
说文叙:“假借者,本无其事,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语里有的词语,没有相应的文字对应。于是就找一个和它发音相同的同音字来表示他的含义。例如“自”本来是“鼻”的象形字,后来借作“自己”的“自”。

一些难以用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来表达的概念,往往使用假借之法,使该概念不致于无字可写。如虚词“莫、也、矣、者、焉”,代词“我、吾、汝、乃、其”等字,本来各有自己的本义,但这些虚词、代词,难以用上述各造字方法来创造对应的汉字,于是先人只好假借这些字来表达此等概念。

有人会把“本有其字”的通假字,与六书中“本无其字”的假借字相混。

回答(4):

一、汉字构成的分析:在周礼中就提到了六书,但是没有说明具体内容。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详细阐述了“六书”的汉字构造规律: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二、《诗经》六艺
即《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乐》六本书。
三、六部尚书:
分别掌管着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