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没有离婚的阶段写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然后双方都签名了,等到以后吵架了单方面的可以直接离婚吗?

2024-11-17 16: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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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不可以的!办理离婚手续必须要双方到场。写的离婚协议书一个人拿去是不能办离婚证的,因为办理离异手续,必须两人一起拿着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去民政机关办事大厅办理且需要双方签名按手印,并要将离婚协议书送到民政部门,才可以办理离婚证。《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_诘鼐用褡栽咐牖榈模信接Φ惫餐揭环降笔氯顺W』Э谒诘氐幕橐龅羌腔匕炖砝牖榈羌恰5谑惶_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1.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不能登记离婚。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都由法院立案处理。在国外注册登记结婚的,也不能在我国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离婚。涉外婚姻如果是在我国注册登记结婚的,可以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2.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确认同意离婚,确认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割;有无子女或子女由谁抚养,另一方抚养费数额以及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以及有无债权债务及分配方式。以上任何一个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都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仍属有争议的离婚,需起诉至人民法院处理争议问题。符合以上条件者,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办理离婚手续】首先两个人如果都同意离婚,必须要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签完以后才能够去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具体步骤如下:1.首先去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双方当事人必须都亲自到场,这个是不能够委托别人代理的。2.所带来的资料有一些证明文件,比如户口证明,身份证单位,或者村委会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3.到婚姻处后,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书。4.工作人员研究双方交上来的资料以及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包括他们是否是合法夫妻两个人是否都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离婚是不是都出自双方自愿,对于离婚协议书上面的内容,是否已经处理妥当了。5.如果符合条件则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符合则退回申请。

回答(2):

可以,你可以和法院提出诉讼。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
可以单方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调解,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下: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扩展资料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回答(3):

没有离婚的夫妻,写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双方都签名后,无论有没有吵架,真的要离婚时,夫妻俩人都必须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会发给离婚证。
如果有一方中途反悔,另一方坚决要离婚的话。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人民法院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后,才会准予离婚。否则,会被驳回起诉的。
下面是离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4):

离婚协议书以离婚作为生效条件,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则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单方面想离婚则通过诉讼手段进行离婚。

回答(5):

任何时候单方都是不可以直接离婚的,虽然你们有离婚协议书,但也得对方现在认可,你们一起去民政局才可办理,这不是一方能决定的事,就算起诉离婚,以前的协议书也得男方同意,否则也得重新书写,没离婚前民政局没盖章是无效的协议,婚前的承诺,誓言都只能说他是道德问题,到法院是不讲道理只讲证据的,婚前的承诺法院也是不会管的,最好你们协商可以减轻双方的伤害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