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离婚的,他已有3个小孩,我也有一个,但是判给我前夫的,请问我们还可以在生吗?

2024-11-27 12:36:5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在生的.我家族好几个离婚在结的孩子一堆.不过现在也有几个孩子在吃国家饭(监狱)只要是在结婚都可以有一个孩子. 但是孩子多了并不是好事..我理解两个人在一起也很想有属于两个人的亲生骨肉.但是孩子其实多了真的是负担的...不管是你老公的孩子 还是你的孩子只要真心对大家的孩子好那就都是自己的孩子...生母没有养母大.你要明白这句话的道理..你自己仔细算一个帐..如果你觉得你们家庭情况好有的是钱养孩子那或许我没有话说了..但是孩子多了难教养.读书问题 长大结婚的问题.如果是城市人...你孩子结婚你一辈子能买的起几套房子..如果你说你孩子都是极品都有出息 以后都能自己养自己那我无话可说

回答(2):

不可以了

回答(3):

可以。

回答(4):

根据国家相关再婚生育政策,有如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由此可见,你的情况是可以再生育一个小孩子的。

回答(5):

法律规定是不可以在生的,这么多了,你也要考虑你的经济能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