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重金属,各成员国应确保在投放于市场的电子和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六种有害物质。
1、RoHS中对六种有害物规定的上限浓度: 镉(Cd):<100ppm ,铅(Pb):<1000ppm , 汞(Hg):<1000ppm ,六价铬(Cr6+):<1000ppm,多溴联苯(PBBs):<1000ppm,多溴联笨醚(PBDEs):<1000ppm
2、多环芳烃(PAHs)检测标准测试欧盟2005/69/EC指令规定直接投放市场的添加油或用于制造轮胎的添加油应符合以下技术参数:苯并吡(BAP)含量不得超过1mg/kg,同时16种PAH的总含量应低于10mg/kg。
德国对电动工具等产品也加强了PAHs的管控要求。
美国EPA标准还要求对16种PAH进行检测。
3、邻苯二甲酸酯检测标准测试欧盟第2005/84/EC号指令要求所有玩具或儿童护A理用品的塑料所含的DEHP、DBP、及BBP浓度超过0.1%的不得在欧盟市场出售;
对可放进口中的玩具及儿童护理塑料中所含的具另三种邻苯二甲酸盐(DINP、DIDP及DNOP)进行限制,浓度不得超过0.1%。
1000PPM
4、玩具EN71-3八大重金属检测ASTMF963测试全国检测服务热线0574-27867928EN71-3标准规定了玩具中八种可溶性金属(Cd、Pb、Hg、Cr、Ba、Se、As、Sb)的溶出量限制。
5、包装材料重金属检测标准指令测试94/62/EC指令要求所有流通于欧洲市场的包装及其材料中的镉、铅、汞及六价铬四种物质含量总和不得超过100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