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已经迈入老龄化社会,社会对养老需求不断增加。民营养老机构享受不到政府的扶持政策,难以与公办养老机构竞争。公办养老机构编制少、人员紧、经费缺、管理死等弊端日趋凸显,严重影响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行活力。在这种大环境下一种新的养老机构模式——公建民营正在崛起。
所谓公办养老机构就是在公办养老机构尝试公建民营模式,即政府出资修建养老机构,再通过委托管理、合作运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社会化运营。加大民办公助的力度,对规模较大、服务和管理比较规范的大型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必要的资助。
“公建民营”模式有三大优点,一是价格优势,有利于低收入人群接受。按照传统模式,养老机构主要分为“公建公营”和“民建民营”两种形式,前者模式下的公立福利院虽然数量不少,但大都是优先用于服务城乡特殊困难人群的需要,而后者模式下的养老院则主要依靠社会力量,服务人群也相对中高端。在此背景下,“公建民营”的模式定位于标准化经济型,可以有效融合两者的优势,使两者实现互补,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更多的养老选择,对老人收取的价格低于“民建民营”养老院,便于被低收入阶层所接受。
二是产生财政红利,提高公共财政的可持续性。政府负责政策制定与规划,而将政策执行落实于民间社区或私营部门,这样不仅可以减轻公共部门预算压力,带来财政效益,又可将社区及民众力量引入公共服务的进程当中,强化公民意识与社会认同感。政府通过“公建公营”方式投资、建设并自主运营的养老院,会占用大量的财政资金,造成政府债务。为减轻地方政府债务,“公建民营”通过向私营合作者租赁公共设施、降低准公共服务的运营成本等方式,可以为政府带来稳定的现金收益;或通过对现有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进行有效的公私合作改革,可推动私营部门在公共服务收费固定的情况下降低供给成本。
三是合理利用民营机构的相对优势。民营机构主要的优势在于它有着良好的管理能力和运行机制。“公建民营”的模式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私人投资者的积极性,减少私人投资者对“前期土地资金投入较大、利润薄、资本回收期长”的顾虑。通过引入在养老领域有相关经验的私人投资者,让其承担设施的维护和运营成本,会有助于提高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质量,促使其为项目引入新的技术、专业知识和相关领域的经验,充分发挥民营资本在资源整合与经营管理上的优势,进而降低项目建设、运营等全周期的成本,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此外,由于私人投资者前期投入会相对少很多,所以可利用这种优势强化养老院的营销体系和服务水平,进而提高“公建民营”养老院的收益和员工的福利待遇。
以上内容摘自养老信息网,仅供您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