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拒收要付法律责任?

2024-11-15 01: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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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电视购物频道所发布的产品信息、联系方式等,在合同法上,是“要约邀请”,除非你外婆已经汇款过去,否则,你外婆若仅仅是联系对方说要买,这就只是“要约”,而非“承诺”。
须知,一个有效的要约加上一个有效的承诺,才算是成立了合同;一个“要约邀请”,加上另一个要约,合同还不能成立,就谈不上履行问题。所以,你外婆拒绝对方送货,只是撤回“要约”,而并非违约,没有任何法律责任可言。
对方若再纠缠,打12315,投诉其强制交易!

回答(2):

  不需要
  电视购物注意事项:
  一、虚拟购物应尽量选择有迹可寻的知名、正规、诚信度高的商家。如淘宝网可查看商家的交易记录和诚信记录。
  二、尽量不采用“货到付款”方式,而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担保交易方式,先把货款放在支付宝公司,对商品满意才给商家放款。由于有一段时间的担保期,消费者有足够多的时间判定商品的质量。
  三、如需采用“货到付款”,先与商家约定“先拆包验货再付款”,同时应当着邮递人员的面开包验收,满意才签收付费,否则就坚决拒收。如发现实物有问题,务必让邮递人员开具相关证明,以便和商家进行协商解决。还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四、平常要保持警戒心,对于不明身份人士推出的优惠、促销等诱惑保持清醒。如接到不明来电,一定要通过该公司官方公布的电话确定真伪

回答(3):

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可比照<新消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7日内无理由退货。

回答(4):

不需要,没这规定的,不要担心。而且,他这样的表现就说明他东西是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