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的当月工资如何核算?

2024-11-16 0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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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当月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实际出勤天数(+补助-社保-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布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3、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4、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第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2、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回答(2):

  员工离职的当月工资的核算是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除以应出勤天数乘以总工资,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克扣劳动的合法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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